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敏)投资计划下达后两年内未启动实施的项目,收回资金调整使用;土地闲置2年以上(含2年)的,依法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省政府昨日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的意见》,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投资计划执行等11个方面提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的具体措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年限暂定为两年。

  国庆前全省实现“三证合一”

  《意见》明确,对国家鼓励类的产业项目,探索实施事后备案。进一步减少前置手续,合并审批环节,规范中介服务,推动部门审批权限同步下放、审批工作同步实施。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力争2015年底前实现横向对接、纵向贯通。进一步强化商事制度改革,2015年10月1日前全面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中央预算内投资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到具体项目,省预算内投资及其他省级专项资金原则上在7月底前下达完毕。凡投资计划下达后两年内未启动实施的项目,收回资金调整使用。

  《意见》要求,对2014年及以前年度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存在结转资金的,调整用于资金需求迫切、能够尽快发挥效益的项目。凡中央和省安排专项资金的重大民生建设项目,各级政府要加强调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如期建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