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化名)致电本报新闻热线28829110投诉:我是株洲潇湘双语实验学校(简称“潇湘双语”)的学生。今年开学,学校规定必须一次性缴纳全学期的伙食费3千元,否则不准报名。这违规吗?
记者徐滔、实习生谢荣兰核实:
高山说,以前的伙食费是吃多少用多少,由自己控制,且都是按月缴费。现在一下子要交这么多钱,不仅增加了家里的负担,而且如果有时他们不吃食堂的话,学校又不退钱,非常不合理。学校还明文规定不交伙食费,就不能入学。
“潇湘双语”刘校长表示,学校出于食品安全考虑,决定实行套餐制,早餐5元,中餐和晚餐各7.5元。如果学生有正当理由没有用餐,学校可以退款。如果家长不愿一次性交纳这笔费用,家长必须和学校签订一个“学生安全免责合约”。
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科夏科长解释,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2015年秋季株洲市中小学收费事项的通知”规定,今年全面放开民办学历教育收费审批权限。规定了民办学校不得巧立名目,擅设收费项目,至于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由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执行。“潇湘双语”一次性收伙食费并没有违反这个规定。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强解释,“潇湘双语”的这一行为,虽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定,但此行为还是值得商榷,学校出于食品安全考虑收这笔费用,但“交费一刀切”的方式却会加重部分家长的负担,而且我市绝大部分学校的伙食费,都是按月交纳。如果学生家长有正当理由申请按月交费,学校应当许可,且不能以“不准入学”为条件强制要求学生交这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