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

  欧阳佳,1990年生,娄底涟源人。

  2009年7月3日娄底发生了一起抢劫案,同案犯指控主犯为欧阳望。公安在去缉拿欧阳望时,发现他不在家,遂缉拿了他的弟弟欧阳佳到案。尽管邻居和亲属都提供了欧阳佳无作案时间的证明,但面对受害者和其他同案犯的“一口咬定”,欧阳佳被起诉,并两次被娄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8年。

  但欧阳佳从未认罪。随后娄底中院重审此案,并最终认定他无罪。2014年7月14日,欧阳佳无罪释放,随后获得46万元国家赔偿。

  时间轴

  2009年7月3日抢劫案发生。

  2009年7月12日同案犯指控主犯为欧阳望。民警赶至欧阳望家抓捕,发现他不在家,民警带走其弟弟欧阳佳。

  2009年12月

  娄星区法院一审判处欧阳佳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2010年6月

  娄底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发回重审。

  2013年11月

  娄星区法院判处欧阳佳有期徒刑8年。2014年7月欧阳佳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