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职名单(二)

  (2015年6月25日益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明亮的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周朴生的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邓月平的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夏琼瑶的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建中的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玮瑛的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