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岳阳讯日前,高警局岳阳支队临湘大队民警在检查时发现了一起擅自把货车改成“房车”的违法改装行为。

当日下午4时许,临湘大队民警在羊楼司收费站检查时,发现一辆湘F牌照的中型货车上架着一个长约3米,高约1米的铁皮箱,铁皮上开了门和窗户,并装有楼梯。 民警察觉此车与普通货车有所不同,立即上前查看,正在此时,有两名乘客从铁皮箱内爬出。原来这辆车货车被改成了“房车”,箱内铺满了被子和枕头,还配备了 电灯。经查,此车核载3人,实载6人。据司机王某称,此车是一辆运输生猪的货车,车上的乘客都是拉生猪的货主,相约一同去江西进货,为了省路费,他们才想 出这样的“奇招”。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货车是不允许擅自改装的,私自改装的“卧铺”没有安全带等防护设备,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对其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恢复原状,此外,车主将被处以200至2000元的罚款。(潇湘晨报 通讯员 陈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