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措施 不得售卖剩饭剩菜

  根据《春季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3月17日至3月22日为全面检查阶段;3月23日至3月31日为督查落实阶段。

  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各级食药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罚。检查内容包括:

  许可证照: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超过有效期限,是否规范悬挂或摆放,是否存在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等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现象。

  管理制度:是否将食堂食安工作纳入校(园)日常管理;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是否制定食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置预案和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

  从业人员: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和培训档案,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与培训证明,每日晨检是否落实。

  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垃圾容器是否加盖密闭,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盛装生熟食品的容器是否分开,是否违规制售冷荤凉菜,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发芽土豆、四季豆、野生菌类等,是否使用剩饭剩菜,是否按规定留样并有记录,是否按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等。

  食品采购:是否采购禁止使用的食品(如亚硝酸盐等);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检查与清理过期、变质、霉变食品及原料。

  清洗消毒:检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清洗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相关人员是否掌握清洗消毒的基本知识,餐用具、容器洗消操作是否符合规范。自备水是否有水质检测报告,是否有净化消毒设施,水井是否加盖上锁。

  校园周边:查处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以及“使用进货渠道不明、不合格原料,来历不明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学校周边乱摆设的饮食摊点和流动摊点。

  潇湘晨报记者 沈颢 张莹 实习生 罗慧 通讯员 徐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