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长沙市马王堆南路,工作人员在110万伏供电线路管网改造工程现场铺设PVC电力管。记者 田超 实习生 任梦龙 摄
话题
●长沙地下管线新规出台有何意义?
●实施后,发生事故怎么处理?
●能从根本上避免事故发生吗?
对话
●市民代表:工程监督员颜师傅
●释疑嘉宾:长沙市住建委管线处处长 刘学军
曾经的书院路,因为管线不能和道路同步铺设,耽误了周边居民几年的出行;曾经的黄土岭,因为燃气管道数次被野蛮挖断,导致周边写字楼白领人心惶惶……地下管线是一个城市的“生命线”,我们看不见它,但这个城市通过它才能正常运行。
8月1日起,《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对管线建设过程的各项流程细节做出规范,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办法》会给市民生活带来什么样的改变?三湘都市报记者对此展开了采访。■记者 叶子君
实习生 刘雅婷 孙嘉琦 陆红英
现场调查
一家单位拖延,工程耽误数月
湘雅路站和开福寺站是长沙地铁1号线20个站里最迟动工的两个,如今,这里正进行管线迁改。
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管线林林杂杂,其中通信管线又包含通讯、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城市监控、国防通讯……单跟所有这些管线的权属单位一一确定迁改时间,工地项目部一位负责人就连称太“费神”。
“一家管线权属单位动作迟缓,就要耽误我们几天甚至几个月的施工时间。”这位负责人介绍,他碰到过一件比较极端的事,本来和对方约好了时间、对方拍着胸脯说没问题,但到了要迁改管线的那一天,“电话都打不通了。”
管线协调费时,施工有心无力
长沙市天心区新天小区前,双向六车道的新开铺路整洁明亮,路两边的商铺门庭若市。
4年前,这条道路的建设因为管线铺设迟迟不能到位而耽误了好几年。那几年,新天小区的业主们只要走出大门就是一脚泥浆。
2009年2月,新开铺路动工建设,原计划当年7月完工,由于道路管线迁改涉及到的多方协调不下来,且其中1.7公里与长沙引水工程管线重叠,导致道路通车时间一推再推。
4年后,长沙市天心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仍旧充满了感叹,“每天接市长信箱转来的市民投诉信接到手软,要么是催我们赶快完工,要么就是质问为什么还没建完,管线协调起来太费时间了,我们也是有心无力。”
百科
什么是地下管线
也许很多人不知道,在我们城市的地下到底埋着多少管线。
城市地下管线包括供水、排水(污水、雨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含通讯、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城市监控、国防通讯等)等。所有维持城市功能正常运转的大通道,全部通过地下管线实现。其中危险系数最高的属燃气、电力高压线、输油管道。
地下管线一旦出现问题,给人们造成的危害不可小觑,除了类似爆炸等事故,还会发生因堵塞导致的积水;雨水污水错接,下雨后污水大量排出造成污染;热力管线泄漏造成危险等。
市民问政
新规严治“踢皮球”、乱开挖
市民:为什么选在这个时候出台《办法》?
刘学军:今年6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一个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其实为加强管线管理,长沙市去年就成立了长沙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姚英杰任组长,规格较高。这次出台正好是响应了国务院的号召。
市民:《办法》在哪些规定上有创新?
刘学军:《办法》出台前,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管线产权单位及建设单位等37家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应该说该考虑的都考虑到了。原来责任单位不明晰的问题都将得到改善,比如针对与道路同步建设的管线工程,《办法》明确了道路建设单位、道路监理单位、道路施工单位、管线权属单位等的责任,可以避免处理过程中各单位互相扯皮。
市民:《办法》出台后,发生管线事故后要怎么处理?
刘学军:《办法》出台后,如果是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地下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管线权属单位在对周边影响范围内管线情况进行勘测和调查核实后,可先行破路抢修并做好记录,同时通知区城管执法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并在1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以前也需要报批,现在是更规范管理。
市民:《办法》里提到一个地下管线专项规划和一个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这两个计划现在做得怎么样了?
刘学军:根据今年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市政道路修建计划以及水、电、燃气等管线权属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建设计划,《2014年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计划》已经出来了,涉及给水、排水、电力、燃气等5大类。今年有225个新建道路项目将同步实施地下管线建设,200个在既有道路施工的地下管线项目将占路进行开挖或非开挖施工。这项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局统筹,他们也在做相关工作。
市民:长沙曾发生过大雨内涝、管线泄漏爆炸、路面塌陷等事故,大多与管线相关,黄土岭这里就因地铁施工挖断燃气管给我们造成不小的恐慌,《办法》的出台能够完全杜绝这方面的事故吗?
刘学军:管线工程包含建设、运营和管理几个方面,此次出台的《办法》只针对建设过程中的问题,能保证的是规范管线建设,比如未被纳入管线年度建设计划但确需建设的管线工程,经认可、报批后才可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水、电、燃气、电力等管线的运营由管线权属单位负责,管理有管线行业管理部门,只有从规划、建设、运营到管理等都做到位了,才能尽量避免管线事故的发生。
延伸
部分地下管线“吃人”事件
●2013年3月25日,湖南长沙一名女大学生在暴雨中落入没有井盖的下水井道丧生。
●2013年5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华茂工业园由于地下排水箱涵老化发生地陷,导致5人死亡。
●2013年7月28日,施工挖掘机械碰裂了穿越南京原塑料四厂厂区的管线,造成丙烯泄漏,发生爆燃并引发大火。
●2013年11月22日,青岛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已造成55人死亡、9人失踪、136人受伤。
新政
长沙地下管线今起归口统筹管理
为避免地下管线涉及多个政府部门,责权利总是牵扯不清,给管理带来困难,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并于8月1日起实行。这是长沙首次以“全流程”管理的方式对地下管线建设行为进行全面系统规范,将有效减少道路因为管线施工反复开挖的“马路拉链”现象,城市地下管线将得到更好保护。
《办法》规定,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其他各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则依照各自的管理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等管线行业管理部门及管线权属单位和使用、建设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专业管线的管理。
各管线权属单位需在既有道路上占路挖掘埋设地下管线时,应对周边影响范围内管线情况进行勘测和调查核实,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按程序报市城乡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
议政
希望是“城市血管”的溶栓剂
在资金充足的前提下,征地拆迁和管线迁改是一项工程要克服的最大的两项难题。
就新开铺路管线协调难的问题,时任长沙市住建委主任陈鲁青曾毫不讳言:“一次建设就是一个利益调整的过程,调整利益必然要遭到阻力。”
8月1日起实行的《办法》对地下管线的前期管理和工程建设程序各步骤都做了规范,对建设单位、权属单位等各自的责任也做了明确,甚至还对地下管线的勘测费、设计费等费用如何纳入造价都做了引导,可以说考虑细致。
从群众中来,回到群众中去,接受群众检验。希望征求了37家单位意见和建议后出台的这部《办法》,是“城市地下血脉”的一剂溶栓针,最终让每位市民过上安全舒适便利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