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株洲站12月17日讯(分站记者 若叶 通讯员 汪海峰)年关将至,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在酒店吃年夜饭。保障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食用油是关键。16日,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四组,对株洲市四区公 共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和米粉专项整治“回头看”,对无标签标识、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食用油采取控制措施,追根索源。
在芦淞区渔米之乡饭店内,执法人员发现,饭店厨房一角靠墙放着十来个白色塑料桶,厨房工作人员从这里取油。桶上没有任何标识,无法获知食用油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且渔米之乡相关负责人也无法提供采购该批食用油的相关单据。
供油单位---芦淞区老李粮油批发部负责人李运明告诉执法人员,该批油为中储粮油提供的散装一级大豆油。“国家明文规定,餐饮单位不得使用散装油。”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渔米之乡饭店内的散装食用油。
从抽查的89家公共餐饮服务单位(大型餐饮单位6家,中型餐饮单位5家,小型餐饮单位63家,学校、工地、机关食堂11家,农家乐4家)情况来 看,株洲市绝大多数餐饮单位购进、使用的食用油符合管理要求。在检查中发现渔米之乡等6家餐饮单位使用了标识不明的散装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这部分 标识不明的散装油共226公斤依法扣押。89家餐饮单位使用的米粉均从具备生产资质的厂家购进。
目前株洲市公共餐饮服务单位在购进食品原料中,索证索票意识不强,部分单位不能提供使用原料的购进票据,给监管带来了难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如果在公共餐饮服务环节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28824260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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