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现将岳阳县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月田镇原口前村扶贫第一书记廖灭螺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岳阳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廖灭螺在担任月田镇原口前村扶贫第一书记期间,先后5次收受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周某某经手所送礼金共计7000元(组织审查期间违纪资金已主动退回);2015年至2016年期间,廖灭螺与周某某等人商量后,以虚列工程或虚增工程开支的方式套取资金38.73万元,用于处理原口前村招待费、差旅费等开支。2018年12月,廖灭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去其筻口镇大塘村第一书记职务,周某某已另案处理。

  二、柏祥镇桑园村违规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2017年下半年,县扶贫办向柏祥镇桑园村下拨扶贫资金30万元,桑园村违反规定从该笔扶贫资金中挤占、挪用6.84万元,用于购买村部办公用品等村级开支;2018年上半年,桑园村为了做账方便以及报账时符合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的要求,村扶贫专干兼报账员汤卫平根据该村党总支部书记杨道四、村主任李大成的要求,虚增道路建设开支17.031万元,以扶贫开支名义报账。上述事实该村监委会主任蒋五生、监委会成员汤美宝和冯九林均同意确认。对此,杨道四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李大成、蒋五生、汤卫平、汤美宝、冯九林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杨道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大成、蒋五生、汤卫平、汤美宝、冯九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毛田镇芭蕉村党总支部副书记刘雄违规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1月,毛田镇原黄金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刘雄让该村会计刘某某从镇财政所领取该村困难补助款1万元,用于该村上新组公路维修和其他开支;2015年2月,刘某某经手从镇民政所领取该村困难救助款6000元,刘雄将此款用于该村其他开支。此外,刘雄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刘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荣家湾镇岳武村党总支部副书记陈志刚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5年,原鹿角镇共同村党支部书记陈志刚(现任荣家湾镇岳武村党总支部副书记),在明知村民汤某某不符合申报危房改造资金条件的情况下,擅自同意汤某某冒用他人户籍资料申报危改资金,导致汤某某违规获取危改资金1万元。2018年12月,陈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黄沙街镇和谐村党总支部书记周新乐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黄沙街镇和谐村临时工委会书记、党总支部书记周新乐,在该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能认真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导致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资金的该村村民李某某通过审核并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42500元。此外,周新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周新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岳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