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欲以收养之名拐卖儿童 岳阳平江两男子双双获刑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历来是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其中,强抢、偷盗、拐骗等方式拐走儿童予以出卖,造成许多家庭骨肉分离,使得被拐的儿童及其家庭遭受极大的精神痛苦,引发社会恐慌。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拐卖儿童案,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唐某国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唐某君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7年7月被告人唐某国打听到广西籍妇女杨某怀有双胞胎,并打算出生后送养,于是伙同被告人唐某君商定以收养之名实施拐卖被害人杨某生育的两名新生儿童,并计划分别以五万元卖出获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国、唐某君伙同他人以将被害人杨某生育的子女送给他人收养为名,欺骗杨某到平江县生小孩,而实际上是将杨某所生小孩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本案属共同犯罪,被告人唐某国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主犯,被告人唐某君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从犯,依法可比照主犯减轻处罚。本案被告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唐某国提供线索,将同案犯唐某君予以抓捕,使案件得以侦破,属立功表现,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平江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