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私藏枪支打猎贪欢 “吃鸡”不成反被拘留

  “大吉大利,晚上吃鸡!”“走,晚上带你吃鸡”……

  哈哈!想必大家也知道,此“吃鸡”非彼“吃鸡”。它指的是一起去玩一款现在流行的网络游戏。

  可是,有这么几位哥们,不满足于虚拟,把线上的游戏搬到了线下,想在现实中来一场!

  道具?我们购买!枪支?我们自备!队友?我们组团!后果?统统落网!

  几名“枪支”发烧友身着吉利服,在野外持枪狩猎,二人刑事拘留、一人行政拘留。

  5月15日上午,雨湖公安分局鹤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得线索:4月下旬,有人持枪在桐梓坪附近野外狩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锁定辖区居民黄某、陈某、李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

  经过侦查,办案民警发现三人还有瞄准器、黑火药、枪管等零部件。随后,办案民警依法传唤黄某、陈某、李某至派出所接受询问。

  据三人供述:4月下旬,黄某、陈某各自携带鸟铳,李某携带气枪在鹤岭镇桐梓坪附近打野鸡。为此,三人还从网上购买了吉利服、红外线瞄准器等装备。

  经鉴定,其中两人所用枪支为火药动力击发枪支、一人所用枪支一支为气压动力击发枪支。

  目前,黄某、陈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已被刑事拘留,李某因非法携带枪支被行政拘留。

  温馨提示

  枪支弹药是国家明令实施严格管制的物品。因此,警方提醒市民,不要在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并颁证的情况下携带或持有、私藏任何种类、制式的枪支(包括仿真枪),否则就构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同时,公安机关将加大对非法枪爆物品的查处和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提供涉枪涉爆线索,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警方将及时兑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