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5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为了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工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自5月起至12月在全省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和执法工作落实,切实监督道路运输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体制机制。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全省各级公安交警,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打非治违”。紧盯重点企业、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集中打击一批、整治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和人员。定期将“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及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情况抄告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和车属企业。加强对“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常抓不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毒驾”治理专项行动。

  要加强与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作,深入开展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退出,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雷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