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公安
原标题:暴力抗法!三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珠晖警方刑事拘留
3月15日,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查处一起妨害公务案,嫌疑人文某春(男,54岁,珠晖区人)、文某江(女,50岁,珠晖区人)、文某(男,26岁,珠晖区人)三人因无视国家法律尊严,蔑视警察执法威严,暴力阻拦粤汉派出所民警正常执法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珠晖警方用真实案例再次提醒不法分子,切勿挑战法律底线,以身试法!
3月15日16时许,珠晖公安分局粤汉派出所民警在抓捕贩毒人员的过程中,遭到突然闻讯赶来的贩毒嫌疑人的三名亲戚的围攻,其中一名民警甚至被暴力阻碍执法者抓伤。此暴力抗法事件发生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治安大队前往支援调查。局长何玉竹第一时间做出明确指示:“对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暴力抗法袭警行为要零容忍,要第一时间依法从重处理,扬正气,树警威”。
经查,粤汉派出所于3月15日接到线索称:有人在珠晖区苗圃街道光明街一家牌馆附近进行毒品交易,遂派出6名民警在毒品交易地点附近蹲守,伺机抓捕。当日16时许,蹲点民警正好抓到了贩毒嫌疑人文某秋跟吸毒嫌疑人孙某进行毒品交易的现行,并当场控制住了两名嫌疑人。民警先将吸毒嫌疑人孙某带上了警车,然后在准备将贩毒嫌疑人文某秋带上警车去的过程中,嫌疑人文某秋的哥哥文某春、妹妹文某江、侄儿文某三人突然赶来,用拉扯民警的手臂、包住民警的腰,撕扯民警的衣服,拦住民警的去路,阻止民警关上警车门等方式暴力阻碍民警正常执法,并导致执法民警的胸口和手臂受伤。最终增援民警赶到后,才成功将暴力妨碍民警执法的文某春、文某江、文某三人以及贩毒人员文某秋、吸毒人员孙某全部带至公安机关。
经讯问,嫌疑人文某春、文某江、文某三人均对其在民警正常执法时暴力阻拦、推搡民警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对自己暴力阻拦、推搡民警的过激行为悔恨不已。嫌疑人文某秋对其贩卖毒品给吸毒嫌疑人孙某的行为供认不讳。经讯问,嫌疑人孙某也交代了其向贩毒嫌疑人文某秋购买毒品以供吸食的违法事实。
目前,嫌疑人文某春、文某江、文某三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嫌疑人文某秋因涉嫌贩毒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嫌疑人孙某因吸毒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珠晖警方再次向广大市民提示: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是对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挑战。
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当事人要务必听从民警指挥,如认为民警执法执勤行为不当的可向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或其它相关部门反映、投诉等,切不可对民警、辅警采取辱骂、推搡、威胁、殴打等过激行为。
对辱骂、推搡、威胁、殴打依法执行职务警务工作人员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明文规定,对涉事违法犯罪人员进行严厉打击处理。
晖警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衡阳公安 珠晖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