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长沙市蔡锷路一公立医院,市民在窗口领取药品。    记者 李健 摄 12月20日,长沙市蔡锷路一公立医院,市民在窗口领取药品。    记者 李健 摄

  原标题:长沙20所公立医院年欠药款超百亿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遇尴尬:医院损失咋“弥补”? 省医改办将多措并举解困局

  近日,一份省商务厅致函省医改办要求责成湘雅等20家公立医院尽快向药品配送企业兑现药款的图片在网络上热传。记者从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了解到,2016年初至今,仅长沙市区内的20所公立医院就拖欠了药品配送企业药款超过100亿元。

  “高富帅”的公立医院咋成了欠款的“老赖”?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对公立医院拖欠药款的做法表示怀疑,认为医院不是没钱,而是不想给,之所以出此下策,主要还是想倒逼药企“让步”,承担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损失”。事情到底是个什么情况?记者由此展开调查。

  ■记者 刘璋景

  事件

  长沙20家公立医院大幅拖欠药款

  呼啸的北风卷起细雨,拍打在脸上。

  12月19日注定又是难熬的一天。郑春明一脸茫然走出医院,追缴药款的计划再次落空,而包里的手机已经收到了多条债主的催款“警告”短信:钱再不到位,立马停止供药!

  郑春明是长沙某药品配送公司的负责人,如此落魄的局面此前他从没遇到过。郑春明说,通过招投标程序,公司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订单给长沙的几家公立医院配药,但是2016年开始,医院一再拖欠药款,到目前已经累计欠款近千万元。“为了维持药品的正常供应,我们只好高利率向民间机构借贷,仅此一块的损失每月就高达20万元。”

  和郑春明的公司有同样遭遇的药品配送企业还有多家。记者从湖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的一份统计报告中看到,2016年1月至今,仅湘雅医院、省人民医院、省儿童医院等20家公立医院就拖欠了长沙40余家药品配送企业超过100亿元的药款。

  医院拖欠药款,除了给药品配送企业带来严重经济负担,还可能引发其他一些问题。郑春明介绍,作为医药经济链条的中间环节,药品配送承接全国药品生产企业对湖南各级公立医院的药品及时供应。药品流通环节资金链断裂,将导致药品无法正常采购和供应使用,从而影响患者治疗。

  尴尬

  不承担取消药品加成的“损失”不付款?

  2016年1月1日,长沙市首批20家公立医院开始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在此之前,医院的药品付款都比较及时。

  “多家公立医院以取消药品加成‘药品运营成本和药事管理费用无处体现’为由,不予支付药品货款。严重影响药品流通企业备货和对医院的药品供应,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12月初,一份由省商务厅发给省医改办的函件在网络上引发关注。作为省内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及湖南省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联席成员单位,省商务厅要求,责成长沙20家大型公立医院尽快向药品配送企业兑现药款。

  在大部分药品配送企业看来,公立医院拖欠药款主要是想倒逼药企“让步”,承担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损失”,如此戏剧化的冲突,算得上是药品零加成改革以来遇到的最大尴尬。

  湖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秘书长黄修祥表示,药品有15%的加成,例如某医院年销售额20亿元,药占比30%,则每年的药品收入就为6亿元。按15%的加成,则药品的利润为9000万元。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通过提高医疗服务费来进行补足,大概达到药品加成的80%,剩余部分由政府补贴10%,另外10%由医院解决,“直白点说,医院肯定不愿意白白损失这么多钱,于是私底下的‘二次议价’就暗流涌动开来”。

  采访中,长沙多家药品配送企业负责人声称,已经收到部分医院的口头通知,要求签订药品购销合同补充协议,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支付10%的“回扣”,否则将长时间停付货款并另行选择药品配送商。

  矛盾

  政府多方调解谈不拢

  医院占用药企的资金几乎是没有成本的,相反,有时候药企为了加速资金回笼速度,反而得付出额外的成本。面对药品配送企业口诛笔伐式的指责,公立医院也表示委屈。

  从2016年9月至今,湖南省医改办先后三次召集了卫生系统、医院、药品配送企业等负责人举行药品回款问题座谈会,双方矛盾难以调和。

  以湘雅系医院为主的公立医院代表告诉记者,大部分欠款的医院不属于省内财政预算单位,药品零加成后,医院出现政策性亏损。医院提出由医药配送企业承担医院药品的仓储及管理成本,而非药事管理费用。

  据湘雅医院估算,维持该院每年20多亿元销售额的药品流通和使用,相关人力、设备及工作用房等方面的成本每年约需6000万元,药品的仓储、物流配送、自然损耗等方面的消耗成本约3000万元,仅两项直接成本每年就需投入近亿元。此外,药师指导合理用药及使用过程中的检测和观察等,也是医院付出的间接成本。

  取消药品加成后,现行政策并未考虑到这方面的成本补偿,所以药品零差率销售实际上是负差率销售,医院就像是药品供应商的“免费代销点”。

  就医药配送企业看来,年收入少则几亿多则十几个亿的公立医院并不是没有钱,而是拖着不想给。“就算医院出现了政策性亏损也应找政府解决,损失怎么转嫁给医药配送企业?”

  12月19日,记者从省医改办获悉,为解决当前的困局,省卫计委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争取中央、省里分别给公立医院一部分资金支持,同时鼓励部分公立医院牵头组成医联体,与医药配送企业签订集中带量采购协议。

  解决医院政策性亏损,要多措并举,如将医疗服务价格逐步提高到位,同步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医院加强绩效管理,自身消化一部分。湖南省医改办要求,对于今年1-6月的货款,公立医院应按原与医药配送企业签订的协议执行。7月1日之后的货款支付,按新协议执行。

  担忧

  药品配送企业集体“妥协”

  碰上医院拖欠药款问题,药品配送企业到底应该怎么办?

  对于药品招采回款国家并非没有制度,2009年国家卫计委发布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其中第五条规定,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回款,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药品企业未按合同生产、供应药品或医疗机构未按合同规定采购药品以及逾期不能回款的,都应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要公示警告并依法追究责任。

  但是,大部分药品配送企业不可能走到这一步。黄修祥表示,很多企业跟医院已经形成了长期的业务关系,而且,医院通常在其中是处于强势方,因为很多企业的产品,包括药品和器械,同质化非常严重,因此,找谁买,对医院来说问题不大,但对企业来说,一个城市的大医院就那么几家,不可能为了欠款而冒着断绝长期业务关系的风险去告医院。而且医疗机构其实是一个不大的圈子,假如某企业告了某地一家医院,可能相当于得罪了整个圈子,当地甚至其他城市的医院,以后都可能断绝与该企业的业务往来,这无疑相当于切断了企业的生命线。

  而且让郑春明等药企负责人担忧的是,有部分企业可能集体“妥协”,11月27日,就有知情人士爆料,某药企通过与医院签订药品返利补充协议,获取优先回款和巨额销售。 一边是欠款,一边是竞争。郑春明坦言,现在药品配送企业已经是骑虎难下了,“不妥协吧,钱拿不到,关系搞砸,以后生意就别做;妥协吧,就可能面临较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助长了行业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