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借着酒劲,用石头、菜刀砸向“情敌”奥迪车。1月29日,郴州市临武县法院通报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陈强拘役六个月。

  陈强与妻子结婚之后,关系不是很好,两人经常发生争吵。一次争吵后,陈强见妻子与同村村民陈秀走得很近,便怀疑两人有偷情行为。 2015年1月1日15时许,陈强中午喝了酒后非常兴奋,想到陈秀与妻子的事便“越想越气”。于是,他找到了陈秀家。 因陈秀不肯相见,陈强就用砖头、菜刀砸陈秀家的奥迪车。 经鉴定,陈秀被毁的奥迪车的损失为727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据此,作出了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