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着不断扩散的艾滋病病毒,71岁的余红(化名)走了。作为原告的她,没能坚持到原定6月26日的开庭审理,而老人如何感染艾滋病的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仍在继续。

“我们会坚持打这场官司。”6月23日,余红的儿子李兵(化名)说,目前他们已按程序变更了案件诉讼人,他和弟弟、妹妹三人作为原告,继续起诉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衡阳市中心血站及两家血制品生产企业。

余 红是衡南县退休职工,多年前患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014年6月前,她曾三次到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HIV检查均呈阴性。然而,去年6月25 日,余红继续到该院治疗时,输血前的检查提示“HIV抗体待复查”。随后,衡阳市疾控中心的复查结果显示,余红的HIV-1抗体阳性,这意味着老人已感染 艾滋病毒。

李兵认为,母亲感染艾滋病与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输血有关。该院的输血记录单显示,2014年4月10日至6月1日,余红共输血8次,血液来源于衡阳市中心血站。

今 年1月,余红委托监护人向法院提起诉讼。除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衡阳市中心血站外,列为被告的还有两家血制品生产企业:湖南省瑞格医药有限公司和成都蓉 生药业有限公司。余红住院治疗期间,曾多次注射医院从上述两家企业购买的白蛋白,故不能完全排除从此渠道感染的可能性。原告向4名被告索赔,包括医药费、 护理费、伤残补助、精神抚慰、后续治疗等费用,共145万元。

此案由衡阳市石鼓区法院受理,原定今年5月12日开庭审理,因故延期至6月26日开庭。

余红的身体却每况愈下。5月11日,老人因病情恶化去世。李兵说,老人去世后,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衡阳市中心血站分别借给家属安葬费用2万元。去年年底,李兵等人曾从医院和血站借到6万元,用于法律诉讼。“法院判决以后再算账。”李兵说。

此次变更诉讼人后的起诉,原告方的索赔金额从145万降至753241元——老人的医疗、护理、营养等费用,随着生命结束不再“计算10年”。记者朱远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