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8月8日讯(记者戴凛 通讯员刘雅)记者从茶陵县活动办了解到,该县县级领导、各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通过带头自查自纠,目前已清理腾退办公用房七千余平方米。与此同时,该县新出台“公务接待七项规定”,严格规范乡镇(街道)公务接待标准。
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严格按照标准配备党员干部办公用房,该县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调研,将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登记造册,确定清理对象、范围、内容等。同时,制定了《茶陵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实施方案》,明确清理措施和步骤。
在清理活动中,该县严格对照上级标准清查办公用房,对超标办公用房、休息室一律封存,机关人员办公用房超面积的按规定合并使用,对部分单位的办公区域重新划分与整合,设置为独立资料室、群众来访接待室等区域,提高了办公用房使用效率。一位干部表示,活动中,县委书记彭新军也带头清理腾退办公用房。
此外,8月4日,茶陵县又新出台《茶陵县规范乡镇(街道)公务接待七项规定》,严格规范乡镇(街道)公务接待标准。新规对用餐地点、配餐人数、用餐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如在村、社区用餐人员需按每人每天30元标准交纳伙食费;严禁赠送和收受礼金、礼品及土特产,公款接待办私事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