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8 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下发文件,出台《湖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下文简称《指引》)标志着我省消费者在依法享有网购 7 日无理由退货权利的同时,有望实现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
《指引》鼓励经营者采取一门店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等方式,自愿公开承诺实行无理由退货,使用全省无理由退货统一标识。无理由退货承诺时间最低为 7 日,鼓励经营者承诺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期限,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承诺。鼓励同品牌连锁实体店、大型商场超市、厂方直营实体店等经营者实行同城和异地统一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
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经营者应公开展示无理由退货统一标识,并将承诺内容、无理由退货规则在其营业场所、网站醒目位置以标注、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进行公示,方便消费者辨识。
鲜活易腐保质期较短的蔬菜、水果、肉蛋奶等商品,消费者定制的家具、服装等商品等商品可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