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财政厅联合省住建厅、省水利厅印发通知,决定今年在全省开展省级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申报,力争通过2年集中建设,为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创造条件,推动全省海绵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此次申报工作将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2个地级城市、2个县级城市为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申报城市应具备一定规模,其中地级城市城区人口不低于50万人、县级城市城区人口不低于20万人。申报城市财力应满足海绵城市建设投入需要,不得因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形成新的政府隐性债务。省财政将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地级城市补助总额5000万元,县级城市总额4000万元。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支持的城市不得再次申报。2个入围的地级城市同时推荐申报今年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

  据了解,海绵城市建设是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推进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湖南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2015年,常德市成为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2016年,岳阳市、津市市、望城区和凤凰县获批“十三五”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2021年,岳阳市被确定为“十四五”全国第一批20个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三年将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亿元。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