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3 日,记者从湖南省消委会处获悉,2019 年上半年全省消委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已出炉。2019 年上半年,全省消委组织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 58183 人次 , 受理投诉 13128 件,解决 12111 件,解决率为 92.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2484.6 万元,其中加倍赔偿 66 件,加倍赔偿金额 23.4 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 30 件,收到锦旗或表扬信 22 件。

  根据投诉性质分析,质量、其他、售后服务、合同、安全位列消费者投诉的前 5 名。质量 4748 件,占 36.17%;其他 3389 件,占 25.82%;售后服务 1432 件,占 10.91%;合同 829 件,占 6.31%;安全 731 件,占 5.57%。

  根据投诉商品分析,家用电子电器、食品、服装鞋帽、房屋及建材、日用商品位列了消费者投诉的前 5 名。家用电子电器 2347 件,占 17.88%;食品 1234 件,占 9.40%;服装鞋帽 968 件,占 7.37%;房屋及建材 889 件,占 6.77%;日用商品 818 件,占 6.23%。

  根据投诉服务分析,生活、社会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电信服务、销售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位列消费者投诉的前 5 名。生活、社会服务 1576 件,占 12.00%;其他商品和服务 1553 件,占 11.83%;电信服务 569 件,占 4.33%;销售服务 325 件,占 2.48%;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 207 件,占 1.58%。

  产品质量问题依然突出

  今年上半年,产品质量投诉共 4748 件,虽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 1.9%,但仍占投诉总量的 38.07%,位居第一位。近年来,我国大力倡导 “ 质量强国 ”、“ 品质革命 ”,推动消费转型升级。总体而言,产品质量总体有大幅度提高。与此同时,消费者的质量意识不断增强,品质消费需求不断提高,对产品质量有更高要求,生产者、经营者应以品质消费为导向,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满足消费者对 “ 品质消费 ” 的需求

  家用电子电器商品投诉量明显上升

  今年上半年,产品质量投诉共 4748 件,虽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 1.9%,但仍占投诉总量的 38.07%,位居第一位。

  商品类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投诉位居首位。2019 年上半年,该类投诉多达 2347 件,占商品类投诉的 17.88%,比去年同期上升 2.77%。消费者反映最多的是售后服务问题,其次是质量和虚假宣传问题。该类投诉较多的原因与消费群体庞大、产品普及率高、家用电子电器种类繁多有一定的关联,同时该类产品市场准入门槛较低,新型产品不断推出,售后服务滞后也是主要原因。后段应加强对家用电子电器商品售后服务的社会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类投诉仍是投诉热点

  食品类投诉共 1234 件,比去年同期增加 0.92%。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主要是食品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方面,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二是部分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日常管理不到位;三是投诉情况较复杂,存在举证难、责任认定难等问题。

  互联网服务投诉仍居高不下

  互联网服务投诉共 157 件,占投诉量的 1.20%。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一是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数据丢失或变更;二是网络游戏玩家账号被封锁;三是网络游戏运营商停止运营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等。省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接受互联网服务时,要认真阅悉经营者制定的服务规则,若格式合同中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等条款,消费者有权拒绝。

  预付式消费问题突出

  预付式消费问题是近年消费投诉的焦点问题。今年上半年,预付式消费投诉共 149 件,占投诉量的 1.13%。主要发生在娱乐健身、美容美发、餐饮住宿、教育培训等行业。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霸王条款多。经营者在与消费者签署合同时,单方设置 “ 只能转让不能退卡 ”“ 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 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二是部分经营者拒绝提供书面合同和票据;三是解除合同成本高,消费者因对经营者的服务质量不满意或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约时,经营者拒绝解约,或同意解约却收取高额手续费,甚至拖延办理;四是部分经营者以关门歇业、变更经营地址等为由,擅自终止服务;甚至有不法经营者利用预付式消费进行变相融资、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收取巨额预付资金后携款潜逃。省消委提醒消费者应理性对待预付式消费,严防消费风险:一是应详细了解服务标准、质量、退换卡条件、使用期限等内容;二是订立书面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三是依法索要发票及有效凭据,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四是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一旦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法及时维权。

  个人信息泄漏影响消费者日常生活

  当前,消费者在接受银行服务、车辆服务、网上购物、快递服务、买房购车等商品服务时,都必须登记个人相关信息,部分经营者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致使消费者个人信息泄漏。而消费者对信息泄漏途径完全不知情,无法收集和掌握个人信息泄漏的证据,主张自己的权益。省消委提醒消费者,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一是网购时,要仔细查验登录的网址,慎重填写银行账号和密码等信息,谨慎 “ 优惠扫码 ”,谨防钓鱼网站;二是要妥善处理好记载有个人信息的相关资料,如快递单、购物小票等单据;三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须在身份信息区域注明 “ 本复印件仅作 XX 用途和具体日期 ” 等内容,以防不法分子窃取作其他违法用途,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实习生许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