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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先生住在长沙望城区招商华发依云曦城小区9栋,8月13日上午11点,易先生在地下车库摔了一跟头,全身多处骨折,他认为是由于地下车库有积水,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义务所致,要求物业公司全额赔付各项损失近十万。

  双方一直没有就赔偿金达成一致。9月20日,易先生向潇湘晨报记者求助,希望能够得到含误工费在内共计95542.31元赔偿,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先生表示,物业公司愿意承担30%责任,赔偿易先生28662.7元。

  业主地下车库摔伤,全身多处骨折

  8月13日中午11点,易先生前往地下车库准备出门时,摔了一跤,膝盖落地,当场就不能走路了。

  经过医院诊断,此次摔倒造成易先生身体多处受伤:右侧髌骨骨折,右侧趾骨骨折,右膝半月板撕裂。易先生认为,他之所以会摔倒,是因为物业公司既没有及时清理停车场的积水,也没有摆放“小心滑倒”等标识。“他们没有尽到安全义务”。

  9月20日,晨意帮忙记者来到招商华发依云曦城小区。在住了23天院后,易先生仍需拐杖才能行走。记者看到,易先生右膝盖附近有明显的手术痕迹。易先生说,现在右腿打了钢钉,到第二年才能取出来。“我光医药费就已经花了27000多元,不包括后续治疗费和误工费。”

  晨意帮忙记者来到小区地下车库,发现易先生摔倒的地方仍有少量积水没能清理干净。在不远处的柱子上写着“车库潮湿,减速慢行”的标语,但如果业主们走电梯间进入地下车库,并不会在第一时间看到相关标语。易先生说:“正常人下楼都是看着地板的,我从左边下来,还要把头扭到右边去看墙上标语吗?”

  易先生说,从他被送往医院的那一天开始,他就一直在和物业公司就赔偿一事进行协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物业公司说他们买了公众责任险。根据保险公司开出的《侵权赔偿类人伤核损表》,核损金额为95542.31元。我希望他们能对我进行全额赔偿,但他们只愿意赔偿30%,连误工费的一半都没有。”

  物业公司回应:成年人需要对自己行为负责,愿承担30%责任

  小区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先生表示,在易先生摔伤后,物业公司第一时间与其取得联系。“我们安排管家陪护了1天。第二天项目经理和客服管家也到医院去看望了。”

  王先生解释,地下车库之所以有积水,是因为一些空调用水渗透进来了。“也就是空调外机漏水。我们保洁岗和巡查岗每天会把水清掉,另外还会拿些规避的东西摆在这个地方。”但这一说法遭到易先生反对:“我摔倒的视频画面里看得一清二楚,什么东西都没有。”

  王先生表示,经过与保险公司交流,物业公司愿意赔偿核损金额的30%,也就是28662.7元。“毕竟摔跤是自己的一个主观意识上的摔伤,并不是有人或者别的什么情况。当然物业公司也不是说完全没有责任,所以我们愿意按比例进行赔偿。”

  王先生表示,双方目前仍在就赔偿金额一事进行协商。“之所以和易先生没有就赔偿一事达成一致,主要是因为双方在责任主体划分上有异议。易先生认为,我们物业公司是责任主体人,希望我们能够进行核损金额的全额赔偿,这点我们难以做到。我认为,易先生已经是成年人了,正常情况下,他自己是要负主要责任的。”

  律师:责任大小需根据具体事实予以划分

  在本次事件中,双方均认为,对方需要负主要责任。具体责任该如何划分?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湖南大鲲律师事务所柏炀律师的意见。

  柏炀表示,物业公司作为地下车库维护、管理方,而易先生作为小区业主,双方是有合同约定的。基于物业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存在合同义务,基于管理维护职责,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对于具体应当承担多少的责任,需要根据具体事实予以划分。若当事双方对于责任划分不能协商一致的。建议易先生采取法律途径诉诸法院,由审判机关,根据事实划分双方责任。”

  来源 :晨视频、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