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湖南长沙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遗弃罪案件。女子王某某因遗弃未婚产下的两个月大儿子,站上了被告席。

芙蓉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芙蓉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29岁的王某某是湖南常德汉寿人,与前夫育有一个4岁的女儿。离异后,她在长沙一所酒店当收银员,女儿由前夫抚养。

  2020年12月,王某某发现自己意外怀孕3个月,考虑到引产需要社区开证明,为了不让父母知晓,她选择一直拖下去。

女子遗弃亲生儿子当天视频监控女子遗弃亲生儿子当天视频监控

  2021年6月28日凌晨,王某某在租住地附近的一个公共厕所独自产下一男婴,此后便一人抚养。9月4日凌晨3点左右,王某某将儿子从出租房带出,遗弃在芙蓉区某居民小区一个楼梯间。早上7点,附近居民发现遗弃男婴后立刻报警。下午5点,王某某被芙蓉区公安机关抓获。同时,男婴被送往当地福利院。

  关于自己遗弃孩子的原因,王某某说,生孩子后,她没有任何积蓄,再加上精神抑郁,便导致遗弃行为的发生。

  12月7日,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官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具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遗弃两个月的婴儿,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最终,芙蓉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审判决王某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