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发布了《关于对拟认定湖南省示范性就业帮扶车间的公示》,拟认定湖南德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75家就业帮扶车间为2020年湖南省示范性就业帮扶车间,现予以公示。

  据时刻记者梳理发现,拟认定的75家就业帮扶车间分布在湖南13个市州,分别是长沙(3家)、株洲(2家)、湘潭(2家)、衡阳(4家)、郴州(2家)、邵阳(13家)、常德(6家)、张家界(7家)、永州(14家)、怀化(5家)、娄底(8家)、岳阳(3家)、湘西州(6家)。

  具体有哪些车间?

  申报湖南省示范性

  就业帮扶车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获评后将获得哪些奖补激励?

  一起来看看!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发展之基。为带动更多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人口就地就近稳定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乡村振兴,湖南积极鼓励就业帮扶车间做大做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7日—2021年12月13日。

  申报示范性就业帮扶车间需具备这些条件

  湖南省示范性就业帮扶车间从各县市区已认定并录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的就业帮扶车间中认定,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就业帮扶车间应主要设置在脱贫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或劳动力密集的乡镇;

  能针对脱贫人口特点提供相适应的优质岗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30人(含30人)以上,每人上一年度累计就业时间6个月以上,年工资性收入达11000元以上;

  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生产经营稳定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

  建设在工业园区、县城开发区的就业帮扶车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除外)以及无产品加工环节的种养殖合作社、企业不参与认定。

  获评湖南省示范性就业帮扶车间将获得这些奖补激励

  认定为湖南省示范性就业帮扶车间的,由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湖南省示范性就业帮扶车间”铭牌

  认定的湖南省示范性就业帮扶车间,每吸纳一名脱贫人口就业,可在享受1000元/人稳岗补贴的基础上,再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稳岗奖补和1000元/人标准给予场地、水电、物流奖补。奖补资金从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

  各县市区已认定并录入省平台的就业帮扶车间,对上一年度吸纳脱贫人口累计就业6个月以上、年工资性收入6000元以上的,可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稳岗补贴。

  奖补资金可从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各地就业帮扶车间认定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省乡村振兴局分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