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6月1日讯(记者 何青 摄影 杨杨)6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湖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今日起,省市县三级按照新的行政复议体制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决策部署的纲领性、规范性文件,是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指南。《实施意见》共3个部分,分别为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湖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范运田介绍,构建什么样的行政复议体制是这次改革的核心问题。“原来的行政复议体制,人民群众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导致了职责配置分散等制约行政复议工作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这次改革要求,除实施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省、市州、县市区各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根据湖南省实际,《实施意见》详细划分了省、市州、县市区各级的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明确了行政复议案件管辖中的一些特殊问题,通过整合优化复议资源,推动“案统一管”“案统一办”,力求解决人民群众“来回跑”和行政复议机关“推诿扯皮”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