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9月19日电(记者刘良恒)承包的工程项目如期竣工,包工头在拿到工程款后,却以承包工程亏损为由,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判处被告人胡某继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2019年底,浏阳市公安局接到浏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移送的胡某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线索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查,2016年,犯罪嫌疑人胡某继在浏阳市某建设项目中承包了5个项目分包工程。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项目部支付结清所有工程款,但胡某继却以经营管理不善出现亏损为由,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且长期处于“失联”状态。

  今年1月10日,藏身长沙城区的胡某继被浏阳警方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自己采取躲藏的方式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犯罪事实。经调查核实,胡某继共拖欠134名农民工工资近170万元。到案后,在警方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敦促下,胡某继向134名农民工支付了工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继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根据其犯罪事实和情节,法院一审判处胡某继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