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8月起,中央文明办部署启动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经多方审核,263个提名城市(区)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参评资格。其中湖南10个市(县)入围!

  名单如下

  地级:郴州市、衡阳市、娄底市

  县级:长沙县、桂阳县、华容县、平江县、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潭县、宁乡市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的战略方针,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有力推动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有力推动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提高,为全面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展示文明城市创建丰硕成果,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化拓展,根据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从2020年8月起,中央文明办部署启动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

  8月以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委申报推荐,经中央纪委办公厅、中央政法委、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严格审核,报中央文明委审定批准,263个提名城市(区)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参评资格。

  按照评选办法和程序,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263个参评城市(区)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从公示之日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中央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18日

  电话:010-55605718、010-55605719(上午9:00—下午17:00)

  邮箱:wmcspx2020@126.com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