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 日,潇湘晨报记者从株洲消防获悉,近日,株洲芦淞大队对近期检查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株洲源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大门市场进行了跟踪复查,发现该物业公司对所存在的火灾隐患仍未进行整改,为严肃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15000 元。

  芦淞大队在 2020 年 4 月 14 日对株洲源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大门市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火灾隐患:一是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第 4-10 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不能正常运行;二是第 11 层仓库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三是部分未吊顶的部位未设置上喷,部分防火卷帘、机械排烟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四是部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被货物堵塞。针对以上行为,消防监督员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近日,芦淞大队在对该场所进行复查时发现,该物业对存在的火灾隐患逾期未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大队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 15000 元。

  目前,该物业负责人已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表示坚决按照要求进行消防整改,进一步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