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 月 6 日,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民警赶赴河南省某市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男,47 岁),破获一宗以虚假出售口罩机名义实施诈骗的案件。今天(7 月 18 日),珠海公安通报了此案的相关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续进行中,张先生决定投身于生产口罩的行业。今年 3 月,他在网上看见出售口罩机的消息,张先生联系上了一名自称能够制作 N95 口罩机的 “ 老板 ”。“ 老板 ” 告诉张先生,自己的口罩机很抢手,要预付定金才能发货。经洽谈后张先生支付了 12 万的定金,但始终没有收到货物。意识到被诈骗的张先生来到金鼎派出所报案。

  嫌疑人李某被抓获

  珠海民警抓获嫌疑人李某后,经核查发现,李某并没有能力生产口罩机。他从网上下载一些口罩机的图片和视频发给张先生,谎称是自己工厂制造的产品,在欺骗张先生支付定金后,他无法发货,亦不退款,并断绝联系。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珠海高新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据了解,李某的家属正在积极筹款准备退还非法所得。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积极退赔可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