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市长信箱的最新回复:直系亲属之间的房屋赠予,不受限制购买政策限制,但赠予双方自赠予房产登记之日起 4 年内不能再次购买住房。 另外,原籍在长沙,因就读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后回迁长沙的,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受落户年限限制。
市民 6 月 28 日提出这样的问题,其名下已有房,在长沙现行政策下,属于被限制购买的情况。他爷爷想将名下的一处房屋赠与他。在他本人被限制购买的情况下,能否接受直系亲属的房屋赠与?6 月 29 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了该问题,回复称,直系亲属之间的房屋赠予,不受限制购买政策限制,但赠予双方自赠予房产登记之日起 4 年内不能再次购买住房。
市民原籍为雨花区,2011 年本科入学后户口迁至学校,2016 年毕业后将户口迁回,与母亲共用一个户口本,母亲有一套住房。6 月 29 日,他在长沙市市长信箱咨询,在这种情况下他是否具有独立购房资格?7 月 1 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该问题做出回复,回复称,原籍在长沙,因就读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后回迁长沙的,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不受落户年限限制。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