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湘潭市纪委监委对4名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和妨碍公务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01
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城市双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何江醉驾问题。2019年9月4日,何江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岳塘区高新路行驶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19年10月,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鉴于何江系2014年12月违纪受处分后再次违纪,2020年6月,何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02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处级干部樊胜利妨碍公务问题。2019年11月5日,樊胜利驾驶机动车在岳塘区高新路上行驶时遇到交警设卡执勤,为逃避执法,樊胜利不顾交警指令,原地掉头逆行逃离现场。2019年12月,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对樊胜利妨碍公务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鉴于樊胜利系2014年9月违纪受处分后再次违纪,2020年6月,樊胜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03
湘潭市岳塘区商务局干部陶芳廷酒驾且不配合交警执法问题。2019年8月5日,陶芳廷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岳塘区沿江风光带交警执法现场不配合呼吸式酒精检测,后被带至岳塘交警大队进行抽血式酒精检测,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次日,陶芳廷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12月,陶芳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4
湘潭县锦石乡原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光灿醉驾问题。2019年2月11日,李光灿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湘潭县易俗河镇玉兰路造成交通事故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为醉酒驾驶。2019年9月,湘潭县人民法院以其犯危险驾驶罪,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决定。2019年11月,李光灿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湘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