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视觉中国

  近日,潇湘晨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全省 2020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即将截止。

  据了解,由于疫情,全省 2020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统一由 3 月 31 日延长至 6 月 30 日。6 月 30 日以前参保的,继续按照每人 250 元的标准缴费,可自缴费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从 7 月 1 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 2020 年度参保缴费。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的可以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 含个人缴费部分 250 元和财政补助部分 550 元 ) 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退役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 28 天内参保缴费、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婴儿、刑满释放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后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扶贫部门认定新增的未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省医保局提醒,参保人需尽快通过湘税社保 APP、社保网上缴费终端、各代收银行手机银行 APP 等线上缴费渠道进行缴费,确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