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16日讯(记者 郑涛 )4月15日,在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等部门的现场见证下,46余吨查获的非法烟草制品被集中交与郴州市苏仙区码头岭垃圾发电厂用于焚烧发电。

  2018年10月,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郑某与李某达成协议,利用李某的某食品有限公司厂房非法加工烟丝。

  在明确责任分工,购买生产设备,完成人员招募后,自2018年11月7日晚开始,汤某等5人在厂房非法生产烟丝;彭某等8人负责搬运、装卸烟叶和烟丝;邓某等3人负责单线联系、秘密接送拉烟叶和烟丝的货车;李某负责管理生产烟丝厂房内的水、电和蒸汽。

  至同年12月21日,该非法经营窝点被公安机关捣毁,查获去梗片烟14286公斤、烟丝16270公斤、烟梗16160公斤,经资兴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合计价值为223万元。在持续一个多月的夜间非法生产期间,郑某获利约4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郑某、李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价值达223万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其他涉案人员明知他人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仍为其提供劳务,帮助生产加工,帮助装卸、搬运,提供运输便利条件,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分别给予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的刑事处罚。

  法官提示,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和统一管理。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