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2个事项赋权至乡镇 专家:将进一步调动基层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本报长沙讯 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 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 ”(以下简称 “ 通知 ”),对 116 项乡镇权力和责任进行动态调整,并对乡镇(街道)进一步优化完善赋权事项进行指导,将 52 事项赋权至乡镇 ( 街道 ) ,切实加大赋权力度。

  根据《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此次调整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强制等 8 大类乡镇权力和责任。通过直接赋权、委托下放、服务前移三种方式将 52 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街道)。

  其中,临时救助待遇核定、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管执法、城市、镇规划区内临时建设规划许可等 10 个事项将直接赋权至乡镇(街道);城乡特困供养待遇核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办理特困供养证等 28 个事项将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居民身份证核发、居住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等 14 个事项将服务前移至乡镇(街道)。

  52 项事项涉及县级 17 个部门,包括公安、民政、人社、残联、医保、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卫生健康、林业、应急管理、公积金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

  专家解读 乡镇街道权责更明晰,百姓办事更便利

  针对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这件大事,湖南师范大学教授吴易雄认为,这是一个重大利好。省里为基层干部想干事、干成事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必将调动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必将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注入强劲活力。

  吴易雄介绍,长期以来,乡镇拥有的权力少,而要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具体事务多,实际上,受手中权力制约影响,基层要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政策存在掣肘。基于此,湖南省政府高度重视解决乡镇发展的瓶颈问题,审时度势,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调整乡镇权责,既赋予乡镇发展更大的自主,又赋予乡镇发展更大的责任,同时还放手赋权乡镇,通过权力和责任的双向推动,破解乡镇发展体制机制上的障碍。

  这次调整的乡镇权力和责任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强制等 8 大类。一方面,通过依法依规调整后的权力更具针对性、操作性,更贴近实际贴近百姓,更有利于乡镇发挥权力的效用;另一方面,在调整权力的同时,相应地依法依规调整责任,使乡镇需要承担的责任更具体、明朗,使权责对等、权责一致,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提高依法依规办事水平,激发基层干部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

  这次对乡镇赋权的事项有 52 个,涉及公安、民政、人社、残联、医保、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卫生健康、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通过直接赋权、委托下放、服务前移三种方式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一方面,增强了基层干部的获得感和成就感,可在上级指导下直接服务于乡镇所辖区域,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和国家及地方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将临时救助待遇核定,城市、镇规划区内临时建设规划许可,临时建设违法的处罚,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管执法,对辖区内秸秆、垃圾等焚烧的监管执法,生育服务证发放、绿化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的处罚,市政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等 9 个事项直接赋权至乡镇,这为当前乡镇执法队伍整合提供了良好契机,必将在乡村扫黑除恶等方面做出实质性贡献。另一方面,这为百姓办事开启更便利之门,增强了老百姓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有利于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吴易雄认为,湖南调整乡镇权责与赋权乡镇是重大利好,当下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要在人才、技术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加强培训指导和业务对接,确保乡镇能接得住、用得好。同时,乡镇要在如何领会好、落实好这些权力、责任事项上下功夫,才能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才是省政府出台这项政策的目的。

  (来源:潇湘晨报记者张沁实习生杨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