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李通讯员赵洁长沙报道

  7月26日,长沙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新政,降低最低缴存比例、优化开户缴存业务、精简业务资料,进一步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业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8%降低至5%;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如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其提供收入证明、工资流水或者纳税凭证等。

  该《通知》2019年8月5日起施行。原规定与《通知》不一致的,按新《通知》规定执行。

  降低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

  为贯彻长沙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关于给实体经济降成本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由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定,并经市政府、省住建厅审批通过,决定将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8%降低至5%,即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之前的8%-12%调整为5%-12%。缴存单位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此区间范围内选择缴存比例。

  目前,长沙市发布的《关于开展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的通知》中已根据最新规定向各缴存单位明确了缴存比例,2019年,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取消纳税凭证等业务资料

  《通知》提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超过5000元以上(含)不再提供纳税凭证;其月缴存额由本人自行申报,最高不超过1200元。

  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如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其提供收入证明、工资流水或者纳税凭证等,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确定其月收入水平。

  另外,为方便新设立的企业单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市公积金中心积极与合作银行协调,目前,新开户企业单位可至长沙银行华龙支行柜台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业务。

  该中心还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托收业务,中心开通汇缴托收业务,缴存单位签订托收协议后,可指定银行账户,由市公积金中心与银行自动完成每月公积金汇缴的划扣,无需每月再进行汇缴操作。

  本报记者刘李通讯员赵洁长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