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于2018年3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危险物品运输车高速公路限时禁行的通告》,其中明确规定“每日0时至6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通行”。

  近期,省高警局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两客一危”车辆夜间闯禁行驶整治行动,查获了一批交通违法。今天,我们对一些违法案例进行集中曝光。

  3月6日   长沙

  3时20分许,一辆号牌为湘B09661的危险物品运输车“闯禁”。星沙大队民警于3时40分在长永高速24km+800m(西往东)发现该车,并引导其从永安收费站下高速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为重型罐式货车,车上装载汽油约7000千克,未超载,目的地为浏阳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熊某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3月19日   娄底新化

  3月19日   娄底新化

  0时36分,一辆号牌为赣CQ2575的危险物品运输车“闯禁”。新化大队民警在娄怀高速134km+100m(东往西方向)发现该车,并引导其从新化收费站下高速接受检查。经查,该车为重型厢式货车,车上装载了1700余箱烟花爆竹,从江西运往贵州,车身未悬挂相关警示标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周某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对其实施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3月19日   怀化芷江

  3月19日   怀化芷江

  2时许,一辆号牌为贵J51355的危险物品运输车“闯禁”。芷江大队民警于2时08分在新晃省际检查站拦截下该车。经核查,车上装载800桶桶装磷酸(8类),从贵州运往湖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李某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4时01分,民警在新晃收费站查获装载10吨柴油的赣CQ5938中型罐式货车“闯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3月19日   常德澧县

  3月19日   常德澧县

  5时15分,澧县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号牌为陕AN7385的危险物品运输车仍在二广高速常德段往南行驶,民警立即喊话引导车辆至澧县收费站下高速接受检查。经查,该车为一辆满载硝化棉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计划从陕西前往广州,驾驶人张某并未取得危险品运输从业资质,为逃避检查,故意选择周一的凌晨“闯禁”运输,没想到还是被逮了个正着。民警依法对张某违反禁令指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同时张某因未取得危险品运输从业资质被移交至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严厉打击危险物品运输车凌晨闯禁的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危险物品运输车凌晨闯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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