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晚报讯(记者 蔡文龙 通讯员 牟建平 徐探)3月19日,桃源县交警大队通报查处桃源飞鹰驾校教练员龙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的相关情况。经医院抽血检验,龙某达到醉驾标准,将面临吊销驾驶证和教练员资格证并刑事拘留3项严厉处罚。

  据悉,3月14日晚8时,桃源县交警大队在县城区设立4个整治卡点,开展“毒驾”、酒驾、醉驾专项统一行动。在漳江北路新河桥头卡点,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湘JD×××学的驾校教练车由南往北沿漳江北路经过新河桥头。该车驾驶人见到民警在此设卡点检查车辆,便慌忙弃车逃跑。发现这一情况后,民警迅速追赶,在离现场100多米处将其控制。随即,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但该驾驶人龙某拒不配合,故意含着酒精测试仪不吹够时间,经民警耐心说服教育后,才配合进行测试。经测试,龙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23mg/100ml,达到了醉酒驾驶标准。经查,龙某系桃源县二里岗社区人,为桃源飞鹰驾校的一名教练员。民警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当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暂扣该教练车,又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最终确认血液酒精含量为183.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