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钟颖 记者 段佳)说到因贩卖香烟获罪的情形,大多数人都认为只有贩卖假烟才会触犯法律,殊不知未经许可私自销售真品香烟也会遭受刑罚。没有烟草经营许可证的许某,从他人手上买进多个品牌香烟进行销售,因触犯刑法被判刑。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经营案,许某犯非法经营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5年至2018年8月份期间,许某在未取得烟草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烟草经营户处购进多个品牌香烟,共计人民币124100元。之后,许某将购进的上述香烟每条提高0.5元至几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他人,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32059元。
法院审理认为,许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香烟经营许可,非法从事烟草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3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惩处。许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