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政府昨天收到民政部《关于同意湖南省撤销宁乡县设立县级宁乡市的批复》红头文件,要求省民政厅商长沙市政府,根据批复精神,做好撤销宁乡县、设立宁乡市的相关工作。
民政部文件说,“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宁乡县,设立县级宁乡市,以原宁乡县行政区域为宁乡市的行政区域,宁乡市人民政府驻玉潭街道金洲大道5段398号。宁乡市由湖南省直辖,长沙市代管。”
文件要求,撤县设市各项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湖南省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
宁乡县治邑于三国,建县于北宋,取“安宁之乡”而得名,现辖菁华铺、喻家坳、沙田、沩山4个乡,大屯营、道林、花明楼、东湖塘、夏铎铺、坝塘、资福、灰汤、流沙河、青山桥、龙田、巷子口、黄材、老粮仓、煤炭坝、双凫铺、横市、大成桥、回龙铺、双江口、金洲21个镇,玉潭、城郊、白马桥、历经铺4个街道,总面积290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26.56万人。(记者 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