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邵阳发布

  原标题:邵阳市纪委通报一起骗取扶贫资金案 城步县委副书记等多名干部受处分

  4月19日,湖南邵阳市纪委向全市发出正式通报,透露该市城步县丹口镇洞旺公路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骗取财政扶贫资金108.8万元。在查实有关问题后,卷入此案的有关党员干部受到严厉处分,另有部分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称,2014年,个体老板侯建勇勾结他人伪造某公司文书,入选城步县招标代理机构库,并与该县丹口镇政府签订了洞旺公路工程的招标代理合同,该镇白水洞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德平以串通投标方式,中标洞旺公路工程项目,由于城步县有关部门和干部履职不力,各环节监管形同虚设,导致该项目成功骗取财政扶贫资金108.8万元。

  2016年初,国家审计署在对湖南省农林水专项资金和扶贫资金审计中,发现前述问题线索,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对此作出重要批示后,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全面调查。今年2月23日,市纪委常委会议根据调查情况和上级要求,对11名相关责任干部进行了追责。

  城步县委副书记、原常务副县长、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杨映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丹口镇党委书记、工程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彭树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丹口镇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项目负责人孟坤吉受到撤销党委委员职务处分,免去其政协联工委主任职务,按副主任科员确定其工资待遇;

  丹口镇干部廖廷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哲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县交通局工作岗位;

  县交通局分管副局长肖爱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撤销主任科员职务,按副主任科员确定其工资待遇;

  负责该工程管理的县交通局职工王恒旋受到行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县人大正科级干部、县审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肖益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审计局原党组成员肖辉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审计局项目主审夏玉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县审计局复核人员王娥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邵阳市纪委的通报剖析了案件的原因,认为本案暴露出有关业主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工程审计结算部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履职能力不足,制度落实不力,应管未管、应监督未监督、应到现场不到现场,充当老好人,怕得罪人,被用心不良人员牵着鼻子走,令人震惊,发人深省。

  市纪委通报指出,本案表明,在扶贫工程项目的监管环节中,部分干部一是思想认识存在严重偏差,好人“好人”思想作祟,不想得罪人,未严格对照设计要求进行验收,造成施工单位偷工减料、虚增工程量的问题出现;二是工作能力不足、监管不力,严重失职。监管者对工程项目设计要求不了解,认为只要不贪污受贿则无事,导致项目数据严重失真,是典型“稻草人”;三是制度规定流于形式,相关规程形同虚设。考察招标投标的代理机构资格审核程序不落实,工程监理制度不落实,安排工程管理人员无资质。

  邵阳市纪委通报说,此案的发生再次警示,在反腐高压态势下,依然有些部门和个人,胆大妄为、顶风作案,将贪婪的黑手伸向扶贫资金和项目,严重破坏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通报表示,纪委要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是必须坚持挺纪在前,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二是必须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脱贫民生领域监督全覆盖。三是必须坚决惩治腐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快查严处。四是必须加大问责力度,对问题严重频发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