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保局长家搜出的钱“可开储蓄所”)
1月13日,记者从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郴州市环保局局长李来华涉嫌贪污受贿案有了进展,其 偷偷转移的200多万元资金已被成功追回。由此,加上之前搜查到的760多万元财物,其涉嫌贿赂犯罪总金额已超千万元。除李来华外,郴州全市检察机关去年 已对宜章县、永兴县的两名环保局长立案侦查。
去年以来,由郴州市检察院和反贪局牵头,对该市环保系统的职务犯罪线索进行初查。
据悉,宜章县环保局局长陈新宇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宜章县长城岭铅锌多金属矿股东周某(另案处理)等人贿赂53万元,去年7月21日,其因涉嫌受贿罪被宜章县检察院立案侦查。
永兴县环保局局长雷戊平利用职务便利,在其管理该县冶炼企业的过程中,收受贿赂26万余元;收受该县冶炼公司老板等人贿赂40余万元。去年9月30日,因涉嫌受贿罪,永兴县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
此外,郴州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来华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环境污染事故处理、环保项目资金安排、环评验收、争取立项等方面为他人以及宜章县环保局局长陈新宇、永兴县环保局局长雷戊平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财物数额巨大。
目前,该系列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潇湘晨报 记者 刘双 通讯员 许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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