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9月21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刘卫平)为节省开支,一承包食堂的女子竟打起了超市里鲜肉的主意。她将鲜肉藏匿于手提包内带出,最终“失手”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女子韩某系江苏省宝应县人。2013年起,她在韶山市某工地承包民工食堂,需要自购食材。为节省开支,今年3月底至4月初,韩某先后8次在韶山市“大热门超市”购物时,采取将鲜肉藏匿于手提包内的方式盗窃。
今年4月2日,韩某在“大热门超市”再次盗窃价值51.1元的猪排时,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并当场抓获。案发后,韩某家属代她赔偿了1800元,取得了超市方面的谅解。
9月20日,记者从韶山市法院获悉,韩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