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8日晚11时,钟某见被害人欧某与一女性朋友手提很多东西购物归来,心生贪念,于是尾随欧某进入宁乡县玉潭镇某大厦,并通过多次开关住户电闸的 方式,确认该房间内仅有被害人欧某一人后,趁其再次出门查看电表时,溜门入室寻找值钱物品。欧某回到房间发现钟某后,钟某竟威胁欧某不准声张,并抢走欧某 一台苹果6plus手机、一个装有1100余元现金的黑色钱包等物品。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嫌疑人钟某已涉嫌抢劫罪。

   宁乡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是一起简单的抢劫案,但值得深思的是单身女性如何提高防范意识的问题。“如果被害人欧女士发现电闸异常时能提高警 惕,可能本案就不会发生。”因此,检察官提醒:贵重物品莫外漏,银行取款结伴行;皮包切忌单肩挎,手机切莫外暴露;外出忌乘黑出租,路遇抢夺快报警;入睡 关好门和窗,房屋出租莫单约;有人尾随莫开门,晚间电梯要留心;门锁屋内有异样,不明情况莫入门;陌生人员来敲门,请勿立即打开门;莫名其妙断水电,不要 轻易出门看;歹徒困己在屋内,斗智斗勇莫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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