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娄底4名男子,凌晨租车来到长沙一按摩店,以包夜为名,绑架2名失足女,敲诈财物,并进行轮奸。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绑架罪、强奸罪对其提起公诉,8月25日,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分别判处康某有期徒刑19年,谭某有期徒刑17年,吴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陈某有期徒刑13年。

  康某曾因犯抢夺罪、抢劫罪被法院判刑,这次作案时仍在假释考验期内。2014年8月9日凌晨,4人租用一台越野车窜至长沙,在开福区一无名按摩店内,将失足女丁某、焦某骗至涟源市一民房内,抢劫了丁某手机1台、黄金戒指1个,焦某手机1台,随后伪造两被害人被打伤的照片,向按摩店老板毛某勒索6万元。其间,康某、谭某、吴某还分别强行轮流与丁某、焦某发生了性关系。陈某未参与,在一旁望风协助。

  去年8月14日,接到报案后的公安民警赶到涟源市将被害人丁某、焦某救出,抓获康某、吴某、谭某、陈某4人。

  记者肖洋桂通讯员盛俊杰孙帷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