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潇湘晨报》报道了郴州市物价局副局长袁国富擅自离岗多日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2日,郴州官方对此事进行了回应:将严肃处理。   

    郴州市物价局副局长袁国富自2015年7月底以来擅自离岗,至今未到单位报到上班。市物价局按照干部管理程序,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做了书面汇 报,请求组织介入处理,并于2015年8月8日起在《郴州日报》连续刊登公告,要求袁国富同志在2015年8月28日前回单位人事科报到上班,否则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第五款“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规定,予以辞 退。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旦公告期满,袁国富同志仍未在法定期限内回单位报到上班,将提请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纪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潇湘晨报长沙8月22日讯  记者 曾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