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长沙香樟路,李华(化名)提着公文包站在母亲的房子附近,包里装着一年多时间四 处奔波办理继承母亲遗产的证明。图/潇湘晨报记者 蒋丽梅  8月4日,长沙香樟路,李华(化名)提着公文包站在母亲的房子附近,包里装着一年多时间四 处奔波办理继承母亲遗产的证明。图/潇湘晨报记者 蒋丽梅

  潇湘晨报记者 王诗颖 实习生 刘迪尧 长沙报道

  为了继承母亲遗嘱中留给自己的一套房产,李华(化名)开始了历经一年的“公证之路”:如何证明他的母亲没有私生子。

  按照公证处要求,李华来到母亲生前的工作单位和社区,然而,工作单位回复“是否有其他孩子,这是私人生活,单位没法证明”;社区则表示,需要由单位开具证明,社区负责盖公章。

  这一切“麻烦”的源头,是因为李华的母亲在立遗嘱时,没有进行公证。

  继“证明你爸是你爸”、“证明儿子是我儿子”等公证要求后,长沙市民李华(化名)遇到一件更棘手的事情:“证明我妈没有其他子女”。

  母亲去世后,留给李华一套70平方米的房产,在公证处进行继承权公证时,李华被要求证明其母亲无收养子女、无其他子女。“我没有兄弟姐妹,也可以证明母亲没有收养子女,但我该怎么证明她没有私生子呢?”

  母亲病重,立下“未经公证”的遗嘱

  李华说,母亲张茹(化名)与父亲1994年离婚,他跟随父亲生活。母亲离婚后组建了另外的家庭,但未再生育。1998年,张茹买下一套70平方米的单位福利房,房产证写的是张茹的名字。

  2012年,张茹被查出癌症,经过两年治疗,情况没有好转。2014年3月22日,张茹立下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房子过户给李华。李华说,自己到长沙市公证处咨询得知,母亲立遗嘱前,需要在长沙市三医院开具精神正常的体检证明,立遗嘱时需公证人当场进行公证。

  考虑到母亲的身体情况,李华没有让张茹进行体检,而是在医生护士的见证下,由医师代写了遗嘱,并拍下近30分钟的视频证明。然而,当李华带着这 份遗嘱去长沙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时,被告知因为没有进行精神正常体检,且没有公证人公证,这份遗嘱不属于公证遗嘱,公证处不予接受。

  无奈之下,李华只能申请继承权公证。根据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李华要在母亲所在社区或单位开一份证明,除了证明母亲亲属关系及婚姻情况外,还需证明有无收养子女、有无其他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