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政策】 

  此外,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11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新政策还明确:

  1.借款人由代理机构代缴住房公积金的,如在本中心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且期间无断缴或转移的,可以免于提供社保缴交证明。

  2.借款人配偶未缴交住房公积金和社保的,提供单位月收入证明及近一年银行工资卡流水,按实际情况确定收入。

  3.取消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前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6个月后的时间限制。

  (原标题:湖南公积金贷款11月1日起实行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