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36岁,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大队副大队长、痕迹检验工程师,一级警司。他长期奋战在痕迹检验这个特殊而重要的岗位上,在与刑事物证为伴的11年里,共计出勘各类大要案件450余起,受理各类鉴定2600余起,制作各类案卷文书材料2400余份,每年加班1000余小时,为诸多大要案件的成功侦破提供了技术支撑。他以超凡的敬业精神和精湛的专业技术,创下赫赫战功,取得了鉴定结论无差错、群众满意无投诉的优异成绩,有力推动了长沙刑事技术的发展进步。他曾被授予“长沙市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先后荣记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嘉奖7次。
痕迹检验的执着探索者
——记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大队副大队长殷成刚
没有惊心动魄的抓捕,也没有针锋相对的审讯,显微镜和指纹刷就是擒凶缉恶的武器,整齐精致的工具箱就是亲密无间的战友。同样的彻夜达旦,面对的是不会开口说话的犯罪现场和物证,同样的一鸣惊人,付出的是数年幕后的默默耕耘。奋斗在这条无形的战线上十余年如一日,发掘着犯罪现场痕迹的巨大价值,无声地编织着一张打击刑事犯罪的天网。这就是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大队副大队长殷成刚。
殷成刚,男,36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痕迹检验工程师,一级警司。2000年7月从中国刑警学院毕业后分配到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大队从事痕迹检验工作,一直战斗在打击刑事犯罪的最前线,现任刑侦支队技术大队副大队长。从事刑事技术工作11年来,殷成刚出勘各类大要案件450余起,受理各类鉴定2600余起,制作各类案卷文书材料2400余份,取得了出具的鉴定结论无差错、群众满意无投诉的优异成绩,先后荣记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嘉奖7次,被授予“十佳刑警”、“先进个人”、“岗位能手”等各种荣誉称号5次,2010年3月被聘为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的特聘教官,2011年被评为“长沙市优秀人民警察”。
蛛丝马迹破获惊天大案
侦查工作往往错综复杂,扑朔迷离,其中一两个关键环节可能就是整个破案的关键,而殷成刚正是持有这些关键环节大门钥匙的人。今年年初,殷成刚从不起眼的挎包拉链上就找到了命案突破口,成功破获了一起杀人焚尸案。2011年1月2日,长沙县星沙镇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焚尸案,犯罪分子入室抢劫并杀死手无寸铁的老人和小孩后,对现场进行了纵火焚烧,将现场大量重要物证进行了严重破坏。殷成刚赶到现场后,面对就被破坏后的现场,凭着扎实的业务技能和执着的探索精神,立足现场,认真分析研究犯罪的作案过程,克服现场经大火熏烧和消防部门施救造成极大破坏的困难,细致勘验,最终在死者挎包拉链上提取到犯罪嫌疑人遗留的指纹,并通过指纹检索和比对,与此案重点嫌疑人黄某的指纹做出了同一认定的结论,为案件的快速侦破提供了关键证据。
2004年6月24日,长沙市开福区青少年宫一居民楼下门面内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一家三口死亡无人知晓,等到周围居民闻到门面散发出臭味后报案时已经死亡七天,三具尸体已经高度腐败,身上的蛆都已经是第三代了,地面上流出一层尸水,近百米范围内能闻到阵阵恶臭,因该门面是由车库改装形成,无通风的条件,门面内的臭味无法排出。因案情重大、情况紧急,殷成刚同志不顾现场条件的恶劣,在一整天的现场勘查中,尸体恶臭把肚子内能呕吐的东西都呕吐出来了,后来整个人因恶臭中毒肚子还痛了一个星期,通过细致全面的现场勘查,在杀人的菜刀上显现提取到作案人的血指纹,在尸体躺卧的地面上提取到作案人的血足迹,现场提取到关键的物证,结合现场门锁和钥匙情况,证据均能形成证据链体系,认定该案系丈夫杀死妻子和儿子后自杀的犯罪事实,使该案在一天的时间内快速得到侦破。
2010年6月30日凌晨,长沙市芙蓉区某单位六间办公室被人踢门入室,两台涉密笔记本电脑和部分财物被盗。案件发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要求限期破案,殷成刚受命勘查现场,除仔细对各个办公室内犯罪分子可能翻动的物品进行处理,提取到数枚作案人遗留的指纹外,他还对每一个房间门上遗留的足迹进行仔细的分析和研究,分析出作案人所穿的鞋子种类和款式、作案人的性别、年龄、体态,结合鞋印的高度分布继而分析出作案人所穿的衣着情况,为调查访问和视频侦查提供关键而有效的参考信息,根据该信息快速呈现出重大作案嫌疑人,并于7月2日在益阳被成功抓捕归案,作案人的个体特征与分析情况完全吻合,被盗的涉密电脑和财物悉数追回。
犯罪现场觅得事实真相
案件侦破的起点是对犯罪现场的研究,吃透现场是成功破案的首要环节,于“细微处觅真凶”,是痕迹检验工程师的基本功,也是致胜法宝,为了吃透现场,殷成刚对现场反复勘查,有的甚至勘查几十遍。
2004年9月4日,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某小区发生一起入室杀人案件,死者李某被人杀死在客卧门口。因死者的丈夫张某是某品牌消防器材的湖南总代理,生意做得很大,社会关系极为复杂,夫妻关系不好且案发期间正处于丈夫出差之际,各种因素交织在一起,案件一时陷入迷茫,难以发现有效线索。殷成刚秉承“案件不破勘查不止”的理念,反复勘查和研究现场,从现场查找案件线索。终于在死者躺卧地面已干涸的血泊中发现一枚极小的螺丝,通过查找,发现该螺丝为客卧门锁上的螺丝,“为什么门锁螺丝会掉落在尸体下?”怀着这个疑问,访问死者的丈夫张某,张某反映他出差前发现客卧门锁已坏需要修理,并交代死者找人修好。此时案件出现“柳暗花明”,根据这一线索很快就抓获修锁人破获该案。
钻研科技使他如虎添翼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某种程度上说刑事科学技术的发展是由于犯罪能力水平的提升造成的,殷成刚深知掌握扎实的科技功底才能从容的面对各种疑难现场。在充分掌握理论基础知识的同时还积极地从实践中总结和提炼。
2003年3月30日,长沙县干杉乡发生一起抢劫杀人强奸案,怀有四个月身孕的陈某在翻越山头去赶集时被犯罪分子杀害并强奸。因案件发生在荒郊野外,现场条件极为简单。通过现场勘查,只在尸体的大腿处发现两处黄色泥土擦划印痕,因人体皮肤分泌出的物质与手掌分泌出的物质成分基本一致,故人体皮肤上显现指纹一直是业内界难题,但殷成刚没有被困难吓倒,而是迎难而上,考虑到有黄色泥土物质成分可能对显现指纹有帮助,殷成刚抱着这个想法,参照联苯胺、茚三酮以及DFO等的显现原理,多次改配试剂,终于在大腿皮肤上显现提取两枚掌纹,并以此破获该案。殷成刚将该案的成功经验写成论文发表在业内界引起不小的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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