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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警方成功敦促两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2019年09月12日 10:54 湖南衡南公安 

  自“云剑追逃”行动开展以来,衡南警方马不停蹄、不分昼夜、放弃休假,周末两天成功敦促两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9月7日上午9点许,衡南县公安局茅市派出所成功敦促在逃人员段某之投案自首。

  段某之,男,20岁,衡南县茅市镇人。2018年12月份在广州市越秀区以给他人介绍工作为由实行诈骗香烟和现金,涉案价值3000余元,被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列为上网在逃人员。

  9月6日,越秀公安分局民警把这一情况带到茅市派出所,所长周斌立即安排警力,放弃双休日深入调查,发现此人是空挂户,民警四处走访当地居民、了解到其父亲的联系方式,通过做其父亲规劝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宣传法律法规,在真诚语言的感召下,在逃人员段某之在其父亲的陪同下于7日上午9时到茅市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图为在逃人员段某之在其父亲的陪同下来派出所投案自首/ /图为在逃人员段某之在其父亲的陪同下来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在逃人员段某之已移交广州市越秀公安分局。

  9月8日,衡南县公安局车江派出所成功规劝一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今年5月份,李某胜,男,47岁,宁远县中和镇人。在衡南县车江镇某公司做木工,因与他人斗殴致人轻伤,事后逃之夭夭。衡南公安通过现场调查、取证核实,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李某胜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自“云剑追逃”行动开展以来,该所高度重视,多次辗转宁远、广州、佛山、中山等地追捕。在强大的压力之下,在逃人员李某胜主动与村干部联系,说明投案自首意向,并于9月8日到车江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李某胜已被衡南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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