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已打掉涉恶犯罪团伙527个 抓获嫌疑人4966人
逐案筛查拔掉涉黑涉恶保护伞
湖南已打掉涉恶犯罪团伙527个,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4966人
潇湘晨报记者 王欢 长沙报道
前不久,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七个督导组分赴相关市州开展督导,在进驻地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箱、举报信箱,主要受理涉黑涉恶问题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执纪审查、追责问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特别是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中持续发力,取得了初步成效。湖南扫黑除恶已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下一步的主攻方向将是深挖彻查“保护伞”。
截至10月底,湖南全省侦办涉黑犯罪组织案件31起,打掉涉恶犯罪团伙527个,破获案件2706起,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4966人,特别是查处了文烈宏涉黑组织案等多起大要案件。
下一步湖南扫黑除恶将如何发力?11月8日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要求,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摧‘网’毁‘伞’、综合治理、固本强基”,进一步深化精准打击、“拍蝇”“打伞”、基层组织建设、综合治理、宣传发动、督导问责和政法队伍建设等工作举措。
确保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
纪委监委的职责是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那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纪检监察机关起到的作用又是什么?
今年初,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以下三类问题: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二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三是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意见》同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的“保护伞”问题,进行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
简单来说,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需要理清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工作衔接,确保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快速移送,优先处置;特别是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被纳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的“三类问题”。不久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通报中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今年10月1日施行的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失职行为由工作纪律调整至政治纪律,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进一步深化。通报典型案例既是定性量纪的“样本”,也是警示教育。
多地查处“保护伞”,工作不力者被严肃问责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湖南各级监察机关是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的?
益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受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的腐败问题线索102件,了结71件,其中立案审查40件,严肃查处了南县华阁镇安福村党员涂某强组织社会人员聚众斗殴案、赫山区兰溪镇金鸡岭村原村支部书记刘某华寻衅滋事案、沅江市部分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采砂案、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城管队员龙某波案、宋某飞举报司法机关人员执法不公涉黑涉恶案、下塞湖非法矮围案等9起典型案件,其中下塞湖非法矮围案,已问责27人,多名党员干部被立案审查调查。
怀化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共受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71件,党纪政务立案24件,处分13人,组织处理3人。市纪委监委加强与巡察机构、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对2016年来巡察中发现的10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对全市2017年来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深挖“保护伞”和腐败分子,共筛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案件7件8人。查处了靖州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杨建国充当涉黄场所“保护伞”案件,指导溆浦县纪委监委对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不力的4名公安干警进行倒查追责,责成芷江县纪委监委对该县土桥镇派出所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严肃问责。今年来,通报了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典型案例,向全市释放“有恶必惩、有黑必扫”的强烈信号。
永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立案23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5人。
邵阳武冈市纪委监委查办了涉案共38起的肖某某涉黑专案,共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4人,刑拘13人,逮捕11人,查处“保护伞”1人。
常德此前存在一个长期盘踞在临澧县、武陵区、汉寿县、桃源县、德山经开区的“地下出警队”恶势力犯罪集团。临澧县纪委监委对此案进行督办查处,临澧县公安部门抓获以魏某、谢某、邓某为首的团伙成员16人,缴获大量砍刀、钢管等管制器具,维护了周边地区的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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