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讯 为确保意外伤害医疗补偿的公平、透明、及时、合理,提升农合基金使用效率,日前,南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衡山支公司正式签约,合力为农村意外伤害“买单”。
据了解,此次委托经办服务工作内容主要有两部分:一是参合人员在参合年度内因遭受无责任方的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中国人寿衡山支公司承担查勘、审核、补偿;二是参合人员因疾病在衡阳市辖区以外医疗机构(不含湖南省省级医院)住院的案件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衡山支公司负责代查勘、核实。新农合意外伤害保费按每人28.5元/年标准计提保费,仅对无责意外伤害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补偿,每人每年最高赔付限额为8万元,补偿标准为住院治疗费用减去自负费用和起付线(起付线为700元)后的医疗费用,按照35%比例补偿。